Page 51 - Preservation for the Documentation of Chinese Christianity
P. 51
丁 義務司庫負責紀錄本會一切款項進支數目,並
每年將經過審核之帳目呈親代表大會。
如啓用本會鈴記時,每次必須經執行委員會之批準
,所有契據公文及凡動用本會鈴記之文件須由主席
( 如主席缺席時由副主席代)及職員中兩位共簽
署,本會鈴記由主席負責保管。
執行委員會若出現空缺,得由執行委員會於擧行下
次代表大會年會之前,選擧適當人士補充之。
事工部
甲協進會屬下設兩個事工部,爲主要組織基幹以
處理大會所決定之計劃。此兩部稱爲『基督敎
宣教部』及『基督敎服務部』。
在其工件範園內,此等部門應負責自行議定其
工作計劃,制定預算,設立委員會,以完成其
任務,並經常向執行委員會提出報吿。
乙每一事工部應設—委員會,其主席及成員每年
由各事工部提名再經執行委員會同意然後委派
,以管理該事工部。事工委員會得加聘特邀委
員,但其名額不得多於該委員會名額四分之一
丙非協進會會員之或團體,志願參加某事工
部之工作,並交納年會費四百元者,得加入爲
贊助會員,並得被選出席各該分部之委員會。
丁 每 一分部設主任一人爲該部之首長 ,對總幹事
,分部委員會及執行委員會負責 。
主任由各分部委員會與總幹事諮詢後提名再由
協進會執行委員合同意委派。
戊 執行委員會得隨時決定設立傳播部門及其他工
作單位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