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6 - Preservation for the Documentation of Chinese Christianit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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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基督教協進會
憲章及辧事細則
附錄三
一九七三年五月十四日
定名
本會定名爲香港基督教協進會,簡稱爲『協進會』。
宗旨
本會宗旨爲:
一、增進香港衆教會及基督教團體間之密切團契及發
展相互計劃以加强宣教活動。
二、作爲教會人士對共同關注之事物交換及調和意見
之所在。
三、倡導香港衆教會及基督教圈體之共同使命與聯合
行動。
四、負責推行在聯合基礎上有更完美效果之計劃。
五、爲基督教力量合一之象徵並繼續促進此合一。
六、可供教會或基督教團體對於影嚮人民之宗敎道德
政治經濟及社會生活各事項發表意見及採取共同
行動。
七、使本港各基督教團體與地區性及世界性之普世教
會團體保持聯繫。
會員
凡屬本港基督教會各宗派及在港有工作之基督教團體
願遵守本會憲章及繳納年費者得申請加入本會爲會員
,惟須得本會代表大會承認。每年會費由代表大會隨
時訂定之。
凡個人願遵守本會憲章,並在其本教會有良好關係者
經代表大會承認,得參加爲本會贊助會員。